2013年5月7日星期二

[独特视角] 为了所谓的“正义”就可以公然撒谎?

作者:俗 士 | 评论(2) | 标签:正义, 撒谎, 房价

  一、

  

  前两天写了一篇《戳戳“政府银行拿走卖楼75%”的谎言》的短评,对一条一出来就被奉为真相并一夜间就充斥于互联网的言论做了揭露。不出所料,引得“正义”人士的“围殴”就如捅了马蜂窝一般。由于,我看到相关报道得出“政府银行拿走卖楼75%”这个结论的算法有误,就跟帖指出了三点错误。指出这三点错误并非是具体数据而是发现其计算上的错误——记者把一些不应计入的项目算了进来,这无疑会导致计算结果的错误,所以我虽不掌握具体数据,但很自信地认为这个结论是错的。

  

  后来,我根据这个跟帖,稍微整理润色了一下,写了一个短评在网上发布。始料未及的是,我原以为指出其计算方法的错误就是给网友们提了一个醒,大家可以顺着我提到的几个因素自己进行分析、判断,然而人们似乎并不关心计算方法是否有错,却要我拿具体数据,当然更多的是谩骂和扣帽子。事实上质疑一个数据是否真实,至少有两种方法,一种算是定性方式,这需要一点相关知识,我的质疑就属于这种;另一种是凭借自己所掌握的数据拿出自己的结论,这是定量的方法。当然,要是既能定性又能定量的提出质疑更有力。由于我们大多不掌握具体数据,而且财务核算也不是一件容易做的事,所以定量的质疑就比较难。相比较定性的质疑则容易得多,因为只要有相关知识就可以了。

  

  正是由于普通人很难得到具体的数据,所以撒谎者知道只要堵住那些定性的质疑就能方便地传播谎言,于是他们明知你没有具体数据,就故意在具体数据上与你纠缠,并试图造成你无端构陷他人的形象,如扣帽子、谩骂,以压制你对谎言的揭批。这在我这些年揭露此类谎言的经历中经常遇到,这次也不例外。

  

  其实,只要人们稍有一点质疑的精神就很容易发现其中的疑点,比如在这个事情中为什么会出现“去年卖楼6.4万亿元”而“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不相符的情况呢?其实道理很简单,房贷余额是以往历年房贷余额的总和,并非去年一年房贷的余额。

  

  或许有人会说,这可能只是一个失误谈不上撒谎。我想,这恐怕无法令人信服,因为在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南方都市报称,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验证了此说法的准确性。虽然这种简单相加的计算方法在业内人士中引起不同观点,但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拿走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比例偏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也就是说,明知这个说法已经引起业内不同观点还要传播这种说法。这就不能不令人怀疑其动机。另外,如果人们认为这可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不应该揪住不放,那么为什么对央视3月28日《焦点访谈》节目的“失误”却揪住不放呢?在我看来人们的这种双重标准实际是包容了撒谎者,也或多或少地成了谎言的传播者和维护者,同时也为撒谎者提供了表演的舞台。

  二、

  

  我们知道,任何谎言撒谎者都有其掩盖真相的目的。那么这个“中国去年卖楼6.4万亿元 政府银行拿走75%”的说法要掩盖什么真相呢?其实这句话无非是在说:房价那么高好处都被政府和银行拿去了,房产商没赚多少钱,贪官从中也捞不到多少好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以房价作为100来计算,在这个范围内,有人多得了,就意味着另外的人少得了。如果政府和银行得了75%(按记者的说法这还是保守的),那么其他的人只能分得余下的25%。下面做个简单分析:

  

  先来看看这25%究竟有多少钱(为了直观,我们以每平方米为单位)。我们已知“去年卖楼6.4万亿元”,我在网上查到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304亿平方米”①,那么简单计算可知全国平均每平方米房价大约为5750元。继续,5750×25%=1473.5元,计1500元好算一些。

  

  这1500元需要支付那些开支呢?

  

  建筑和装饰及配套设施,先按1000元计(具体不知道,但这个数字应该是保守的,毛坯房可能几百元就够了,但精装修则恐怕连装修费都不够,考虑到各地发展不平衡,取这个数);

  2.开发商的财务成本(这个不是房贷利息,所以在那75%中并未计算,具体不知道,但这些天与网友互动听说在5~10%之间)按最低5%算则是5750×5%=287.5元,按300元算。那么1500-1000-300=200元。

  

  还有什么没计算呢?房地产企业的各项费用,如办公(房产商似乎花钱很大手大脚的)、人员工资奖金、广告宣传费用(电视、广播、平面媒体及其他形式)、销售费用(包括业务员的提成)等等。大家觉得这些费用每平米200元——什么概念,100万平方米不过2亿元——够吗?再说房地产商的利润还没算,当然贪官的灰色收入也还没算。难不成房产商都是活雷锋,他们不仅要贴钱造房子,还要用巨额行贿争取到这个做雷锋的资格?

  

  综上,你还会觉得“政府银行拿走卖楼75%”这样的说法可能吗?我觉得不仅不可能还很可笑、恨荒唐!

  

  更可笑的是,就这么不禁质疑的东西竟成了许多人眼里的真相,还被众多评论家作为评论的依据。稍有人质疑,就要遭到网络围殴、被谩骂。难道大家都只会人云亦云,或者对这种谎言往往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吗?

  

  为什么这种荒唐会成为现实,仅仅是可以因此抨击政府了?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这样就等于帮贪官和房产商开脱?这样是不是也说明,为了所谓的“正义”就可以公然撒谎?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说明你们和你们所抨击的极权、独裁、专制统治者一样,需要靠谎言来愚民呢?

  

三、

  这两天,我看到网上流传一张图片“陕西去年卖地收入243亿 补助被征地农民1.22亿”指政府太贪婪,对农民克扣太狠。后来有网友对我说(大意),补助被征地农民是另外支出,不属于征地补偿款。由于这种补助不是必须的,所以当地政府才会把补助被征地农民当作一项政绩来宣传。

  

  我当时因为不了解情况故没有回应,后来查了一下同标题新闻,发现那位网友的说法是正确的。在这则新闻里有这样一段话:“2011年,全省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为216.46亿元。其中用于成本性支出的分别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1.54亿元、土地前期开发68.78亿元、补助 被征地农民支出1.22亿元、城市建设支出28.8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支出等支出为31.31亿元。安排以上支出之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净结余为 土地出让纯收益,扣除以上成本性支出211.67亿元以后,2011年土地出让纯收益为31.31亿元,仅占土地出让总收入的12.89%。”②

  也就是说,这样的标题有断章取义之嫌。尤其以图片的形式传播,根本无法看到相关说法的语境。

  

其实,这篇报道所说的和任志强前不久说的是吻合的,他说:“各个地方政府,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想供应就供应,他们不会在低价时出售土地,那样会赔钱,收不回成本,他们只会在房价高时往外卖地。”③刚才搜索资料发现2011年9月29日任志强在接受财经网专访是也说过类似的话:“政府收入部分不是净收益,包含了拆迁等很多成本;上海政府收益所占比例高是因为上海拆迁成本较高。” ④

  

  得知以上信息后,我开始疑惑所谓的“土地财政”究竟指什么?显然政府卖地所得(净收入)并不很高。我想“土地财政”也许更倚重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换句话说,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高。

  

  事实上,这几年关于政府从房地产中所得有几种说法,除了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说法,最流行莫过于任志强所说的“政府从房价中拿走70%”;另外郎咸平也说:“房价里面有12项税跟50多项费,加在一起占到了房价的70%左右。”⑤实际上,任志强很清楚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只是毛收入,但他还说要说政府从房价中拿走70%,可见他不是不清楚真相而是在故意混淆。

  

  相对详细一点的是全国工商联的数据:“上海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为61.84%,而北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总销售收入中有42.42%的份额流向政府。”⑥(在2008年的调查中,包括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费在内,政府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获得比例在37.7%左右。其中,上海最高,为61.8%,北京为42.4%,广州为30.1%。⑦)。

  

  其中工商联的说法,很少有人提,即便提也大多只提最高的。换句话说,政府拿走房价的70%已被广泛认可,并成了各种与房价有关评论的依据。然而情况并不这样简单,各种说法并无定论,如果在考虑到土地出让金中政府实际所得并不算很高这一因素,那么“政府拿走房价的70%”这种说法就更荒唐了。

  

  现在我们已经很难评估,这些说法对房地产发展的影响有多大,但有两点可以肯定:一是它使得那种“没有房地产,他们吃什么”之类的观点被很多人认可,而这无疑影响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继而影响到人们的购房决策;二是由于“政府不可能真正调控房价”之类的说法被普遍接受,又会激发了人们对抗房地产调控的情绪,从而成了使之变成“空调”的帮忙或者帮闲者。

  

  最后我想说,我们应该明白,即使要对政府进行批评也应依据客观事实,这样才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也才能不被人利用。另外,由于我不掌握具体数据,所以很难做出更详细的分析,但我想我对此问题的思考和判断的角度和方法是不错的。我想对公共言论多一点质疑是必要的。

  

附注:

①《2012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1304亿平方米》

http://news.dichan.sina.com.cn/2013/01/27/639287.html

②《陕西去年卖地收入243亿 补助被征地农民1.22亿》

http://news.qq.com/a/20120928/000961.htm

③《任志强继续“放炮”:房地产就是夜壶用完就扔》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61&id=9080319

④《任志强:将土地年租与征收房产税合并推出》http://industry.caijing.com.cn/2011-09-29/110879600.html

⑤《郎咸平:房价降不下来的秘密》

http://finance.stockstar.com/SS2012121300001130.shtml

⑥《去年卖楼6.4万亿元 政府银行拿走75%》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page=1&boardid=61&id=9105498

⑦任志强《再论土地出让制度对房价的影响》的附件《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分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79d35101017pr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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